- 内设机构
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支队日常工作的协调;负责支队文字综
合、安全生产、文电、机要、会务、公务接待、车辆管理、档案
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事劳资、机构
编制、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支队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大队的党群、纪检工作;
(二)财务装备科。承担支队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拟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项目的年度计划和资金计划;负责支
队装备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负责支队后勤保障和物业管理。
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罚没票据的监管工作。
设下列直属机构:
(一)处罚宣教大队。承担支队法制审查、宣传教育和网络
奥情引导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参与全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案卷评查等工作;参与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普法工作;参与城市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
,数字化城管执法信息桑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综合执法大队。承担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队容风纪、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督查和现场纠章;
负责城市跨区域、重大复杂以及管辖权有争议的城市管理违法违
规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渣土管理执法大队。承担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渣土
运输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渣土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综
合协调、案件审核及重大案件听证;负责与渣土管理部门工作协
调和联系;
(四)公用事业执法大队。承担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桥涵、
停车场站)、城市用水节水及城填范围内燃气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用水、燃气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
综合协调、案件审核及重大案件听证;负责与道路交通、市政、
燃气、用水管理等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和联系;
(五)城市照明和户外广告执法大队。承担城区范围内大型
户外广告设置、城市照明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大型户外
,广告、城市照明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案件审核
及重大案件听证;负责与大型户外广告和路灯照明部门工作协调
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