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
第8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相关要求,我市承办的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邵阳市已建成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部分项目因垃圾量不足低负荷运行,而隆回、绥宁等地依然在填埋场存在严重环境隐患的情况下继续填埋,邵阳市城管部门统筹协调垃圾转运处置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
整改目标 |
到2025年12月31日,武冈、邵东、新邵、洞口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垃圾进厂量不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的80%。2024年12月31日前,隆回、绥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隐患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各县市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确保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整改措施 |
1、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隆回、绥宁县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行全面整改。(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各县市摸清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底数情况,统筹规划辖区内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科学规划设计垃圾转运路线,配套完善垃圾中转设施设备建设,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3、全面加强管理,统筹调度,确保转运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积极统筹调度垃圾分流处理工作,协调解决部分项目因垃圾量不足低负荷运行。(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整改成效 |
1、邵阳市及各县市围绕反馈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扎实完成各项整改。 2、隆回、绥宁生活垃圾填埋场停止填埋,迅速加强整改。隆回自2024年7月起停止填埋,全部生活垃圾转运至洞口、新邵焚烧,并对填埋场进行全面整治。绥宁自2024年5月停止填埋,全部生活垃圾转运至洞口焚烧,并实施了填埋场防渗提质改造项目。 3、焚烧厂稳定运行,处理负荷显著提升。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持续稳定在设计处理能力的 80%以上,有效解决了“垃圾量不足导致低负荷运行”的问题。 4、收运体系优化升级,保障能力切实增强。邵东、武冈、洞口、隆回、绥宁投入专项资金升级城区及乡镇垃圾中转站,淘汰老旧设备,提升转运效率,助力实现零填埋。目前,各县市已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升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确保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5、区域协调机制有效建立,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市政府、市城管局积极统筹调度垃圾分流处理工作,协调解决部分项目因垃圾量不足低负荷运行问题,邵阳市城管部门统筹协调垃圾转运处置力度得到显著加强。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阳市城市管理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30日——2023年10月6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9-5363018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邵州路东湖日欣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