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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何某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案
  • 发布时间: 2025-07-16 10:27
  • 来源: 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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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何某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案

一、基本案情

2025426日,大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查实,火车南站街道板铺社区紫霞路东侧,当事人何某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

二、处理结果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大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何某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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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9-536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