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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25年4月17日12时37分,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建设路一中北门巡查时发现道路有污染,通过调查取证,是邵东一中学体艺教综合楼及田径建设项目施工方为邵东泽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进行混凝土施工作业时因对车辆冲洗不彻底导致车轮带泥水上路污染施工场地进出路口,当事人的该种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施工场地进出路口和出场车辆进行冲洗”。
二、处理结果
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设置围挡作业、未对施工场地进出路口和出场车辆冲洗、未将泥浆和渣土等废弃物运到指定地点处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泽阳劳务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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