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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鑫三和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专家评审综合意见公示
2025年3月6日,我局组织燃气经营许可专家对洞口县鑫三和天然气有限公司呈报的燃气经营许可延续资料进行了审查及现场检查,现将专家评审综合意见公示如下:
1.生产区与辅助区之间未设置不低于2米围墙;
2.生产区静电释放装置位置不合理;
3.无风险告知牌;
4.无消防疏散图;
5.无安全风险分布四色图;
6.压力表未设置上下限标识;
7.加臭装置未设置积集液池;
8.阀门未设置状态标识牌;
9.卸车区域未设置灭火器;
10.卸车区未设置静电接地装置;
11.无消防疏散标识;
12.液向管支架不符合要求;
13.消防泵房
(1)无风险告知牌;
(2)无操作规程;
(3)无岗位职责;
(4)灭火器不符合要求;
(5)消防水池未设置液位装置;
14.发电机房
(1)无风险告知牌;
(2)无操作规程;
(3)无岗位职责;
(4)灭火器不符合要求;
15.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配备灭火器为4Kg干粉灭火器,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
16.企业法人未取得岗位1(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证书。
对该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延续审查按以上意见整改到位后,经县主管部门复核验收后予以通过。
本公示期限为2025年3月17日到2025年3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拔打联系电话:0739-5363018(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