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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蓝天气体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延续专家评审综合意见公示
2024年10月23日,我局组织燃气经营许可专家对新邵县蓝天气体有限公司呈报的燃气经营许可延续资料进行了审查及现场检查,现将专家评审综合意见公示如下: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岗位1证,任命文件应结合实际调整;
二、缺少部分人员社保证明;
三、抢修抢险人员配备不足;
四、进一步完善双重预防机制;
五、完善修改入户安检符合相关要求;
六、安全评价报告中对重大危险等级判断错误、应为三级,缺少重大隐患判定章节;
七、现场问题:
1.储缺罐进液、出气管未设紧急切断阀、并与液位联动;
2.无高压注水;
3.四色分布图有误;
4.管道标识有误,重新进行防腐;
5.现场总图布置与设计有差别。
对该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延续审查按以上意见整改到位后予以通过。
本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30日到2024年1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拔打联系电话:0739-5363018(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邵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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