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邵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施行新闻发布会在市城管执法局举行,为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政府规章,即日起,《邵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副市长沈志定参加新闻发布会。
户外广告、招牌设施是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也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呈快速发展态势,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缺少统一规划、布局不合理、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办法》的出台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管理难题的具体实践,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推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不断擦亮“城市名片”,进一步增强市民对城市生活环境的满意度、获得感和体验感。
《办法》包括总则、规划与有偿使用、设置、维护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32条。《办法》坚持便民利民原则,要求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公共资源最大效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突出了广告公益义务、强调了广告设置安全,并合理设置处罚标准,将为城市精细化管理蓄势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