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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绩效指标自评表
文件名称: 2018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绩效指标自评表
索引号: 4305000027/2019-01414  
公开目录: 统计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1-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1-11 有效期: 永久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指标内容与计分方法 权重 考核目标值 计分方法 计分细则描述 自评分 实际完成值 完成进度 完成情况描述
市政府工作报告 ①加强对建设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露天堆场及货物扬尘的综合治理,控制工业粉尘污染,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将市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向各城镇延伸。②推进城乡垃圾转运站、垃圾无害化处理,搞好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③降成本,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用工、用能、物流、制度性交易、清算退出等成本,加快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具体由市政府督查室根据考核办法年终负责考核计分。 110 2.0000 直接扣分法 110 110.000000 已完成 1、市渣土办巡查队伍采取“5+2”、“白加黑”、全时段、全覆盖的模式,对市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渣土)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路段、区域每天进行例行检查,确保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出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处置渣土、未经许可擅自处置渣土、渣土运输途中“抛滴撒漏”造成道路污染及扬尘污染等行为。对禁止倾倒建筑垃圾处,尤其是河道、河岸及空坪等地,设禁止倾倒建筑垃圾、未经许可不得倾倒垃圾等字样的标语牌,努力完成建筑(渣土)工地的空坪裸地100%覆盖,防止场内裸露泥土造成扬尘污染。如:百合弃土场的绿化覆盖等。
2、2018年第三季度,随着具体行使处罚权的各区城管局“禁炮”巡查的常态化,年初制定的禁炮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市禁炮区内工作态势平稳,除双清区白马社区因出殡燃放烟花爆竹1起外,无其他违规燃放行为。白马社区市民因在亲属出殡途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双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600元,围观群众均对执法人员进行声援,当事人也态度诚恳,予以了配合。违法行为少、群众积极配合,从侧面反映了群众文明观念进一步深植,前一段的工作有所成效。
3、原市城管支队执法组紧紧围绕蓝天保卫战“十六个不准”工作要求,在全市区开展焚烧垃圾、秸秆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题研究,执法组合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着重在问题多发区域的城乡结合部开展专项检查。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执法组及时制止和查处、交办焚烧垃圾、秸秆问题200余件,有效助力“蓝天保卫战”工作。
4、强化对中转站、填理场的监管,全力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安全生产、平稳转运,市垃圾转运站、填埋场,由东江环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市环卫办办监管,协同公司克服压装设备老化状况,故障平凡、道路坑洼不平,破损不堪的运输压力,沿线百姓经常阻车的现象,保证了每天转运生活垃圾达800多吨。全年装运垃圾72000多吨,处理填埋垃圾80000多吨,无害化垃圾处理率达到98.8%,外运至污水处理渗滤液1万多吨,环卫办每月对转运站、垃圾填埋场,进行生产安全督检,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并下发整改通知,制定相关规定,严格要求公司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无事故发生,特别是,上半年雨水多,垃圾渗滤液调节池库容量设计不够,经常处于超警戒位状况,又因处理厂进行技改、停转,市城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市环卫办东江环保及时同公用事业局及其它县对接,通过外运到杨溪桥、红旗渠污水处理厂协助处理,尽最大能力清除安全隐患,同时督促公司做好各种预案和整改方案,加快污水处理厂技改进度。上半年根据中转站车辆因路况等原因,百姓反映强烈,多次上访提出的监管问题,市环卫办加强加大对公司的督查力度,对车辆加强维修、刷新尽量避免污水外溢,基本解决了沿线的撒漏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加班加点积极处理上访事件数起,及时化解矛盾,积极协助东江环保公司、区、镇、乡协调处理。
5、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我局已移交给市农委,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已暂停。
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二季度完成征地拆迁;三、四季度开工建设。具体由市发改委根据考核办法年终考核计分。 20 2.0000 直接扣分法 20 20.000000 已完成 未完成,详情参见佐证材料。
无害化处理 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一、二季度完成征地拆迁;三、四季度完成主体工程。具体由市发改委根据考核办法年终考核计分。 20 2.0000 直接扣分法 20 20.000000 已完成 未完成,详情参见佐证材料。
相关基础性经济工作 净增市容管理、环卫管理类服务业规模企业1个,按实际完成百分比计分。 10 2.0000 直接扣分法 10 10.000000 已完成 已完成,证明见佐证材料。
渣土运输及道路扬尘专项整治 ①所有进入城市道路的渣土运输车必须密封或覆盖,严厉查处抛洒漏车辆;②严禁渣土车带泥上路和抛洒漏;③划定渣土车禁行路线,设立禁行标志;严禁城市建成区以外工地渣土车进入城内道路;渣土车离开工地前必须将轮胎、车身冲洗干净,渣土必须密封或覆盖运输;④弃土场必须建洗车槽,车辆离开前必须洗轮胎、车身冲洗干净。上述各项出现一起扣2分。 20 2.0000 直接扣分法 20 20.000000 已完成 1、自2018年1月起,市城区全面推广使用密闭性能好、车辆性能好、安全系数高的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淘汰老式黄标渣土车,截止至今,已先后置换5批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并已覆盖至我市建成区范围。目前,我市共有120台大型环保智能渣土车,40台小型环保智能渣土车。
2、自2018年6月起,结合我市地质地貌特征和智能环保车的特点,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渣土处置管理,进一步对我市土石方类别进行划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保留50台老式渣土运输车厢体结实的老式渣土运输车辆,经加固改装后作为石方专运车辆。
3、邵阳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严格按照市城管委字〔2018〕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守“四条底线”,对市城区各建筑(渣土)工地净车出场措施建设严格把关,已经取得许可的工地对工地进出口路面硬化、洗车槽设置、洗车设施设备和缓冲区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按要求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外运施工。未取得渣土处置许可的工地,凡工地进出口路面硬化、洗车槽设置、洗车设施设备和缓冲区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立即中止审批程序,下达整改通知书,不予许可,整改合格,经验收后,恢复审批。
4、2018年下半年,市渣土办对上规模的建筑(渣土)工地的监控摄像头及接入数字城管平台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并设专员对各工地监控情况进行管理,一旦发现场地内运输渣土产生较大扬尘、车辆出场未完全密闭、车辆带泥上路等情况,及时通知执法巡查队伍,对工地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城区禁炮专项整治 ①根据我市城区发展规划和建成区面积调整禁炮区范围;督促四区加大对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在禁炮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②督促四区加大整治力度,不准在市城区规划范围内搭建灵棚或占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丧事。上述各项出现一起扣2分。 20 2.0000 直接扣分法 20 20.000000 已完成 1.?为切实履行各项行政处罚职权,政策法规科在禁炮、殡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领域组织各区局、具体联系各市直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收到良好成效:①禁炮方面。一是营造禁炮氛围。为创造全民共建氛围,市城区城管系统就禁炮工作通过公园广场的电子显示屏、移动宣传车、横幅、派发《关于调整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街道门店显示屏等多种渠道进行了综合性的大规模宣传,统一思想。二是落实禁炮责任。指导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和《自觉禁燃烟花爆竹承诺书》,要求各乡镇办与社区、村签订“禁炮”责任书,全体干部职工签订“禁炮”承诺书,做好单位、家庭“禁炮”的宣传、教育、引导和防控工作。三是明确禁炮队伍。根据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指导各区组建专业“禁炮”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24小时受理举报,24小时查处,处罚措施到位。四是狠抓集中整治。在2018年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重要时段,由法规科具体联系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市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全员上阵。2018全年市区城管部门共制止燃放烟花鞭炮85起,先行登记保存烟花鞭炮26件,下达处罚通知11起,联合市公安局集中销毁16皮卡车违禁烟花爆竹。②殡葬方面。通过常态巡查、突击行动相结合,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殡葬违法成本,以罚促改。2018年共查处临街搭棚治丧行为45起,限期整改19起;立案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2起,处罚金额4600元;查处出殡途中抛撒冥币纸钱5起。在殡葬执法中,城管队员秉承“721工作法”,通过加强殡葬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回应群众诉求,促使市民摒弃陋习,提高素养,效果逐渐凸显。③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面。围绕“校园周边200米内无非法经营的门店、游商、地摊,无垃圾,卫生干净、整洁,无严重噪声污染”的年度目标,结合市食安委、市扫黄打非办对“五毛食品”、“有毒出版物”处置的要求,通过明确市城区58所中、小学周边城市管理责任人、构建监管网格的方式,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成效明显。2018年以来,全市城区城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执法宣传车200余车次,清理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门店摊点1200家、违章搭建56起、乱涂乱贴230余处、乱堆乱放149起,先行登记保存“五毛食品”8箱,行政处罚650元,对不听劝阻的无照
环境保护 2018年在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道路维修及管网建设工程的扬尘专项治理。2、严禁倾倒垃圾、渣土,严禁焚烧垃圾、秸秆、杂草。3、土石方工地整治,根据类型按照房屋建筑工地或市政工地标准执行。4、渣土运输专项整治。严禁渣土车带泥上路和抛撒漏。5、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等专项整治及垃圾、秸秆焚烧及烧山专项整治。6、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特别是城市公园广场的噪声管理工作。7、负责配合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城市垃圾处理设施普查工作。一项未完成扣0.1分。8、完成市政办函[2017]11号、[2017]158号、[2018]50号文件规定的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项目的整治工作,一项未完成扣0.5分。9、加强市区河道垃圾打捞清运和河岸生活垃圾清理工作,一项未完成扣0.5分。10、搞好中央环保督察中的生活垃圾填埋的整治工作内容,一项未完成扣0.5分。 10 2.0000 直接扣分法 10 10.000000 已完成 1、噪音管理工作,蓝天保卫战开展情况见证明材料。
2、市环卫办加强河道公司监管,确保资江、邵水河岸保持干净,督促河道保洁公司全面加强对河道、河岸的日常巡查,清扫打捞河道漂浮物200多车,100度吨,河道清理、打捞、保洁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3、强化对中转站、填理场的监管,全力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安全生产、平稳转运,市垃圾转运站、填埋场,由东江环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市环卫办办监管,协同公司克服压装设备老化状况,故障平凡、道路坑洼不平,破损不堪的运输压力,沿线百姓经常阻车的现象,保证了每天转运生活垃圾达800多吨。全年装运垃圾72000多吨,处理填埋垃圾80000多吨,无害化垃圾处理率达到98.8%,外运至污水处理渗滤液1万多吨,环卫办每月对转运站、垃圾填埋场,进行生产安全督检,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并下发整改通知,制定相关规定,严格要求公司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无事故发生,特别是,上半年雨水多,垃圾渗滤液调节池库容量设计不够,经常处于超警戒位状况,又因处理厂进行技改、停转,市城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市环卫办东江环保及时同公用事业局及其它县对接,通过外运到杨溪桥、红旗渠污水处理厂协助处理,尽最大能力清除安全隐患,同时督促公司做好各种预案和整改方案,加快污水处理厂技改进度。上半年根据中转站车辆因路况等原因,百姓反映强烈,多次上访提出的监管问题,市环卫办加强加大对公司的督查力度,对车辆加强维修、刷新尽量避免污水外溢,基本解决了沿线的撒漏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加班加点积极处理上访事件数起,及时化解矛盾,积极协助东江环保公司、区、镇、乡协调处理。
落实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要点事项,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每次扣2分;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120 直接扣分法 120 12.000000 已完成 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扎实开展了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红星夜市整改顺利销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运营不断规范;扎实推进固体废弃物污染整治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①切实降低企业物流、制度性交易等成本。调整市区渣土管理体制,为支持经开区的企业发展,将经开区的渣土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经开区管委会。
②综合治理占道停车,结合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开展了车辆违停处罚权的调研,起草了规范管理办法,待处罚权移交后推动出台。
③加强对道路扬尘的综合治理,持续规范渣土运输管理,不断提高环卫精细化作业水平,开展社会车辆污染整治;将市区禁放烟火爆竹区域扩大到市建成区,城区基本杜绝了烟火爆竹燃放行为。
④加大资江邵水城区段水污染治理。督促保洁公司加大保洁力度,做到水面及两岸无暴露垃圾。2018年9月,重新组织了河道保洁招标,延长了保洁范围。
⑤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搞好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1-9月共清运市城区及新邵县城垃圾210037吨,无害化处理207923吨, 无害化处理率99%; 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启动了国际招标。
落实省政府、市政府
工作报告
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计10分,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每次扣2分;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②具体工作任务计110分,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18〕18号)明确的任务,牵头单位按任务完成比例计分。配合单位任务未完成的,扣分值为牵头单位被扣分值的10%。
120 直接扣分法 120 120.000000 已完成 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城管相关的事项我局均已完成。
落实单位职能职责 按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比例计分,具体指标包括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省市重点项目、省绩效考核指标任务等,由市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另行发文。 100 直接扣分法 100 100.000000 已完成 已完成
全面深化改革任务 完成《2018年中共邵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各项改革任务。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出台改革文件、完成年度任务的,每项扣1分;落实不力、效果不好,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项扣0.5分;部门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严重影响协同进度的,每项扣0.5分;改革督察、报告报备、进度监测、工作安排等方面受到通报而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5分。 100 直接扣分法 100 100.000000 已完成 我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正在实施中,相关方案资料均已下发。
政治建设 ①在公开场合发表与中央、省委、市委不一致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每起扣2分。
②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没有及时传达贯彻或执行不力的,每起扣2分。
③中央、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未在规定期限整改落实的,每起扣2分。
④领导班子成员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或处以上党员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每人次扣1分。
⑤未按要求落实年度军转安置计划,或未按规定给军转干部上编起薪的,每起扣0.5分。
100 直接扣分法 100 100.000000 已完成 1、全年未出现在公开场合发表不良言论的情形。
2、局领导对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均已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
3、中央、省委、市委巡查组反馈问题均在整改期间内整改到位。
4、暂未开展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工作。
5、我局已对军转安置计划召开了专题研究会,已妥善安排好相关事宜,现安置计划正在进行中。
思想建设 ①未贯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现应当追责情形,受到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的每次扣1分,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的每次扣1.5分,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分。对重大政策出台不及时解读,出现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不及时发布信息,出现意识形态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的,每起扣3分。
②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定动作落实不到位的,未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的,每项扣1分。
③文明单位被诫勉谈话的扣1分,被黄牌警告的扣2分,被摘牌的扣3分。
100 直接扣分法 100 100.000000 已完成 已完成,详情参见佐证材料。
组织建设 ①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率未达100%的,基层党组织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党费的,未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机关纪检组织专项整治不力、发现问题线索未及时处置的,每项扣2分。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以及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未达规定次数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每起扣1分。
②未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规定的,每项扣1分;未落实政党协商和对口联系工作要求具体规定的,每项扣1分。
③未按规定健全工青妇组织建设的,每项扣1分。
100 直接扣分法 100 100.000000 已完成 已全部完成,详情参见佐证材料。
作风建设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被市纪委查处并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发生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四风”陋习案件,被市纪委直接查处的,每起扣2分;对市纪委交办的党风政风问题线索办理不力,对“互联网+监督”平台运行管理和市纪委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被市纪委约谈的每次扣0.5分,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被问责的每次扣2分。同一事件有多种处理情形的,按最重的处理情形,只扣1次分。 0 直接扣分法 0 0.000000 已完成 全年未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形。
纪律建设 市管干部被市纪委、市监委立案查处的案件,免于处分的,每起扣0.5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警告、严重警告(政务处分中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每起扣1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处分中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每起扣1.5分;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每起扣2分。同一案件受处分对象有多人又同属一单位的,按受处分最重对象的标准,只扣一次分;在不同单位的,分别扣分。在违纪案件中,按照违纪对象主要违纪事实发生时的职级和单位扣分,违纪对象的主要违纪事实发生在多个单位的,根据具体违纪情形的轻重对相关单位相应扣分。在追责案件中,已对追责问题发生单位扣分的,相关责任人员已调到其他单位的,不再对其现单位扣分。本单位党组(党委)或机关纪委发现并主动向市委或市纪委、市监委如实报告的市管干部问题线索不扣分。 0 直接扣分法 0 0.000000 已完成 全年本单位市管干部未出现相关情形。
领导班子团结、落实选人用人制度 ①领导班子不团结,扣2分;特别严重的,扣3分。
②因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被问责,干部受到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处理的,每起扣1分;因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导致出现负面舆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经调查属实并受到追责处理的,每起扣2分;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任用资格,每起扣1分。
100 直接扣分法 100 100.000000 已完成 1、我局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作风正派。
2、未出现违规用人问题问责情形。
优化发展环境 ①未按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落实《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行动导则》(湘办发电[2017]137号)重点任务和优化产业项目建设环境有关规定的,每项扣0.5分;未落实国家、省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的,每项扣0.3分;办理行政许可或服务事项超时或不规范,给予黄牌或红牌警告的,每张黄牌扣0.1分、红牌扣0.3分;对企业投诉举报转办件办理不及时的,每起扣0.1分;对投诉举报反映的有关问题整改、处理不到位的,每起扣0.3分;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每起扣0.3分,被国家通报或中央媒体曝光的,每起扣1分。
②减轻企业负担:违规加重企业负担造成不良影响或被国务院、省、市减负办通报批评的,每起分别扣0.3,0.2,0.1分;国家、省和市交办、督办件未按要求及时查处办结或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1分。
80 直接扣分法 80 80.000000 已完成 我局没有此项指标相关工作。
依法治市 ①被国家、省和市保密部门立案处理的泄密案件,每起分别扣0.5分,0.4分,0.3分,对其中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的,每起分别扣2分、1.5分、1分.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5分):组织保障(1分):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反之,扣0.5分;党委(组)会定期听取热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反之,扣0.5分.平台整合(1分):自有的热线平台,按要求接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反之,扣1分.工单办理(3分):建立纸质台账,未建立台账或台账建立不规范的,扣1分;全年工单1-100件的,每超期一件扣0.5分,101-300件的,每超期一件扣0.4分,301-500件的,每超期一件扣0.3分,501-1000件的,每超期一件扣0.2分,1000件以上的,每超期一件扣0.1分;办件满意率低于96%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经核实,属本单位职责,但推诿不受理的,每件扣1分.③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但推诿、不接受办理的,或接受后不予办理答复的,每件扣1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回导致延误办理的,超时1个月以内(含)每件扣0.2分;超时1个月以上每件扣0.5分.办理过程中未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听取意见的,每件扣0.5分.④发生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重大案(事)件,重大邪教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的,每起扣5分;发生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的,每起扣3分;未落实监管责任,导致本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被责任督导和追究的,扣5分;因履职不力、责任不落实,被挂牌督办(黄牌警告)的,扣10分.⑤法治邵阳建设(10分):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4分):对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督查、通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未进行考核、督查、通报的扣1分,未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扣2分,未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的扣1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3分):学时完成率达100%,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以上三项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法治宣传教育(1分):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宣传年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每少开展一个活动扣0.5分.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2分):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开展检查活动、有检查总结,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⑥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到省进京信访事项的,每次扣1分.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规模集访的,每起扣1分;造成恶性事件的,每起扣2分.中央、省和市级交(督)办件到期未办结的,每起扣1分 80 直接扣分法 80 80.000000 已完成 1、无泄密案件。
2、见证明材料。
3、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件,委员提案19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4、局系统本年度未发生类似案件。
5、局系统本年度未发生到省进京案例。
6、由市局组织,法规科具体承办,于12月19日至23日在邵阳市行政学院开展了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以《宪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和综合行政执法实务为主。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经开区分局及市局各二级机构执法人员共100人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严守纪律、学风优良,结业考试合格率为96%,培训取得成功。
依法治市2 “互联网+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4分):单位具有行政审批事项但未设立独立的行政审批服务科(指非增挂一块牌子),且未进驻市政务中心的扣1分;事项实施清单未规范填报及发布的每少一项扣0.2分;行政审批事项未进驻市政务中心的每缺一项扣0.5分。一网通办(3分):行政审批事项未进驻一体化平台的,每项扣0.5分,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未进驻一体化平台的,每项扣0.2分;行政审批事项未在一体化平台开展审批的,每项扣0.5分,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未在一体化平台开展审批的,每项扣0.2分;一体化平台产生红黄牌的,因工作人员造成的红牌每张扣0.5分,黄牌每张扣0.3分。最多跑一次(3分):未按照“四办”要求对实施清单完成优化工作的,每一个事项扣0.2分;单位未安排专人负责一体化平台咨询问题答复的扣0.2分,答复超时的每次扣0.1分;未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填报的扣0.2分;不落实“最多跑一次”审批要求的,每项扣0.5分。 0 直接扣分法 0 0.000000 已完成 已完成,详情见佐证材料。
日常工作 5 直接扣分法 5 5.000000 已完成 按要求完成了市绩效办交办的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报送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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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6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