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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全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键之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举措,提升执法效能,不断推进规范化执法、标准化考核、常态化管理、精细化作业,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标,城区市容市貌水平持续提升,得到了方方面面的好评,为我市成功举办湘台经贸交流会和湘商大会等重大外事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持续规范城区市容秩序
一是堵疏结合,设立各类便民市场。春节前夕设立了5个农产品临时市场,瓜果上市旺季设立47个西瓜便民销售点,设立7处蔬菜早市,对设置的各类便民市场实行规范管理,既方便了农民销售和市民购买,又维护了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二是强力开展“最严城管执法”。全面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处罚工作,对城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担和市民的乱丢乱吐等“十乱”行为一律进行处罚。市城管执法支队率先实施“最严城管令”,三区城管跟进并形成合力。全年共处罚出店经营3132起,占道经营2739起,流动摊贩4020起,占道洗车381起,占道装修261起,占道促销414起,乱扔垃圾和随地吐痰等2792起,乱堆乱放918起,乱吊乱挂720起,违规饲养家禽家畜216起,当街散发广告传单1420起,“门前三包”不到位3175起,暂扣物品2364件,处罚金额合计45.495万元。通过严格执法,城区各类不文明行为逐渐减少,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不断增强。三是重点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秩序。对城区35家农贸市场周边的流动摊担、乱摆乱放、乱打遮阳伞和篷架等开展了集中整治,收效明显。此外,联合交警部门对市场周边的车辆乱停乱摆问题进行整治,规范了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
(二)不断提高环卫作业精细化水平
1、道路清扫保洁方面
一是提高作业标准。切实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要求,主要街道的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的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保洁除做到路面净外,还要求路沟净、路侧石净、绿化带净、树坑净,果皮箱、垃圾桶和保洁车及时擦洗。二是加大机械作业力度,全面开展“洗城运动”。对机扫车辆的作业情况每天进行专项考核,做到环卫洒水车、机扫车出车率达100%,作业时间每车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天不间断对城区各条道路轮番进行洗扫,对主次干道实行人机结合清洗、机械化洗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洒水降尘“五位一体”的作业方法,同时合理安排清洗时间、频次和强度,采取上喷下洒相结合、道路和人行道一齐洗的方法,确保道路洗出本色,打造“天蓝、树绿、地净”的城区环境。三是增加经费和设备投入。对城区640万m2的道路清扫面积每平方米增加1.5元清扫经费,新增道路清扫经费近1000万元。推动环卫市场化作业“同城同价”,将城区道路分为三个等级,每个等级明确作业标准,制定市场化指导价格,避免了不同城区相同等级的道路市场化价格相差较大、作业标准不一的情况。投入3800万元,购置各种道路洗扫车26台,洒水车22台,交通护栏擦洗车7台,垃圾密闭运输车22辆,“牛皮癣”清洗车2辆,户外广告高空作业车1辆,水上垃圾打捞船2艘。淘汰全部木质板车,配置不锈钢密闭保洁车900台,密闭板车480台。城区各主次干道更新垃圾桶、果皮箱9000余个。此外,购置安装垃圾中转站设备13台(套);对市生活垃圾转运站的两台大型压缩设备进行了维修,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全年市本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7%,超过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河道保洁方面
每天对资江、邵水城区段进行打捞保洁,做到水面无漂浮物,两岸无暴露垃圾、无废弃物。特别是针对邵水拦河坝段的漂浮垃圾,在作业极其不便的情况下提高打捞频率,确保不出现大片漂浮垃圾,有效保证了城区河道卫生和市民用水安全。
3、环卫设施保洁方面
将城区243座环卫部门管理的公共厕所的保洁推向市场。目前正在推行垃圾中转站保洁管理工作的市场化,已在北塔区范围内的19座垃圾中转站先行试点。
(三)启动城区扬尘专项治理
在赴长沙考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对市城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了《城区扬尘专项治理方案》,并于11月11日召开专门会议,从影响城区扬尘最直接、最严重的问题入手,启动以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监管、严格控制道路扬尘、强化渣土运输和消纳管理、加快推进城区“煤改气”工作为内容的城区扬尘专项治理行动。会后,我局会同市住建部门,对城区70余个建筑工地实行停工整顿,符合要求的再准予开工。
(四)持续加强渣土运输管理
一是严控渣土污染。建立专门的渣土监管员队伍,对城区主要建筑工地出口实行专人值守,严控源头污染。同时,大力推进建筑工地自动洗车平台建设,城区主要工地均建设了自动洗车平台,大大提高了净车出场效果。整合市、区两级执法力量,实行昼夜巡查、错时巡查制,特别是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污染城市道路的渣土公司和渣土运输车辆实行严厉处罚,全年处罚21车次,罚款10.5万元。二是治理超限超载。联合交警、公路等部门,铁腕整治渣土运输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全年查处超载超载违规运输渣土车辆1350台次,有力地配合了全市“治超”工作的进行。
(五)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同治
运用督查考核手段,推动三区政府开展城中村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一是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各乡办场都开展了清理积存垃圾的“大清扫、大清运”行动,对院落、水塘、河道沿线的陈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进行了清理,清理陈年垃圾10万余吨。同时以村、社区集中院落为重点,大力规范居(村)民垃圾乱倒、杂物乱堆、污水乱排等行为,基本消除成堆暴露垃圾。各社区对居民小区、院落和楼道的“牛皮癣”进行了粉刷涂盖,部分社区结合“牛皮癣”涂刷,创造性地开展了各类公益宣传,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二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卫设施配备。硬化城中村各类道路12公里,硬化改造乡村道路40余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2400余盏。拆除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旱厕92座,新建14座一体化公厕垃圾中转站,新建垃圾池308个,购买垃圾手推车和板车340辆,垃圾转运车41台,为农村居民每户配备了垃圾桶,使农村垃圾实现了日产日清,密闭式转运。三是培育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典型。通过加大对三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环境卫生的检查考核力度,创建了诸如大祥区呙家园、百春园社区,双清区塔北社区、江湖社区颜家院子、五井塘社区,北塔区西湖社区、观音庵社区等一区城中村整治典型;涌现了大祥区龙头村和桥头村、北塔区苗儿村、双清区寒梅村等一批全市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通过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有效促进了三区城乡环境同治工作,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改善。
(六)强力开展户外广告和整治
一是强力拆除各类违章和破损广告设施。全年共组织各类拆除行动50余次,拆除违章广告1230处、布幔横幅620余条、高杆灯箱广告7座、路灯刀旗广告213幅、绿化带内广告牌54座、破旧IC卡电话亭58个,城区违章和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基本消除。二是继续对“牛皮癣”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的管理和考核,确保清理效率和效果。今年7月,我市的“牛皮癣”非法小广告追呼系统建成并投入运行,对乱张贴、乱涂刷小广告的号码24小时不间断开展追呼,通知其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罚。系统运行以来,共追呼号码880余个,效果非常明显。强力整治的同时,在城区各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地方规范设置100个不锈钢便民信息粘贴栏,为市民提供了张贴便民信息的场所,广获认同。三是统一门店招牌。配合“最美十条街”建设,对西湖北路、邵水西路、邵水东路、沿线的门店招牌进行了统一规范,拆除陈旧、不合规范的门店招牌1324块(个),统一规范门店招牌2173(个),改造道路的门店招牌变得更加整齐美观。
(七)规范道路占用挖掘,大力推广绿色围挡
一是对随意占道开挖实行严管重罚。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未获许可擅自进行道路占用、挖掘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并要求立即整改。全年共办理占道手续456起,破道手续94起,取缔违章占道900余起,违章破道110余起,清理建筑垃圾路障60余吨。二是加强围墙围挡管理,扩大绿色围挡使用面。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围挡围墙,具备条件的发布创“国卫”等各类公益广告,并督促保持整洁和完好。对城区主次干道沿线的各类占道和门店装修施工大力推广绿篱围挡,增强了围挡的景观效果。目前市城区各类门店装修及占道施工的绿色围挡使用率达70%,在用绿色围挡达6200余米。
(八)城市管理考核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完善和加强日常考核工作。在总结前几年经验并先后多次赴株洲等先进地市学习的基础上,我们报请市政府、市城管委再次修订完善了《市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和《城市管理相关单位、部、省属驻邵单位和市直单位考核办法》。今年4、5月,大祥区在三区城市管理考评中连续排名末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大祥区区长、分管副区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大祥区随后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城市管理百日行动”,有效地推动了该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今年,我局以城管委办公室名义对相关单位每季度开展考核,在媒体公布前三名和后三名单位名单并给予经济奖惩,有效传导了考核压力,形成了城市管理合力。二是强化专项督查考核。在创“国卫”迎省检国检、省级文明城市复查、湘台经贸交流会和湘商大会等重大活动中,我局对照“国卫”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全员投入、全面督查、全员督查、全时段督查、全方位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交办并督促整改,适时回查,力求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带动一片工作,既保证了创“国卫”市容环卫工作的开展,又从根本上提升了城区城市管理的水平。
(九)启动餐厨垃圾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
餐厨垃圾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调研、立项、签订招商引资合作框架协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规划选址等工作,正在编制可研、环评报告和办理国土征地手续,并初步落实法国开署贷款25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与垃圾填埋特许经营方洽谈解除合同并开展垃圾焚烧发电相关前期工作。
(十)基本完成了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机房建设、设备安装和人员招聘培训等,有望于2015年底正式投入试运行。
(十一)出台《邵阳市城市容貌标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容貌标准》只提出一些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为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标准,我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邵阳市城市容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填补了我市城市管理标准的空白。《标准》共12章,102条,从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场所和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及标识、城市照明、施工工地、城市水域、居住区等十个方面提出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改变工作凭经验、凭主观的状况,有力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