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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研究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户外广告等方面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施实。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绩效评估,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管工作。
(四)负责市城区道路、桥涵通道等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道路、桥涵通道等建设维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维护经费的计划制定、监督专款专用,以及市政维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五)负责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制定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负责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设施运营、服务质量、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所辖地区天然气管道维护和监管工作。
(七)负责城区容貌、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城市容容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全市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和容貌景观提质提标; 组织编制户外广告和灯化亮化专项规划。
(八)负责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内的録化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的审查;指导各县市区、社区绿化和公园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承担市本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诉讼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负责制订城管执法责任制,信息共享、部门联系、司法衔接、投诉举报等制度;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城管综合执法裁量权基准和城管执法“三清单”。
(十一)负责行使市本级保留的对市城区渣土、大型户外广告、城市用水、城镇燃气、城市路灯、城市道路桥涵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负责城区内跨区域及重大复杂城市理范围内案件的查处。
(十二)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区市本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营运和维护管理,负责“12319”服务热线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合的建设、营运和维护管理。
(十三)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机关党委、办公室、政工科、法制教育科、督查考评科、市容管理科、环卫和渣土管理科、财务装备科、固体废弃物监督管理科、市政管理科、给排水管理科、燃气和安全生产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户外广告和景观照明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428.4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41.98万元,下降22.53%。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减少,如社区清扫经费、三区清扫面积提标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31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9.44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84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45万元,占15.22%;项目支出5,806.37万元,占84.7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428.4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41.98万元,下降22.53%。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减少,如社区清扫经费、三区清扫面积提标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4.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24%。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78.82万元,下降40.97%。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减少,如社区清扫经费、三区清扫面积提标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4.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1.29万元,占2.99%;卫生健康支出69.32万元,占1.87%;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0.27%;城乡社区支出3,495.13万元,占94.08%;住房保障支出29.18万元,占0.7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16.66万元,支出决算为3,71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3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36万元,支出决算为5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奖金计提五险一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45.5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老同志去世,当年发生当年追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抚优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93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奖金计提五险一金。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23万元,支出决算为4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奖金计提五险一金以及事业编制职工曾乐的医疗保险缴费。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职工曾乐医疗保险缴费决算数计入行政单位医疗。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42万元,支出决算为2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奖金计提五险一金。
8.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水体(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黑臭水整治补助资金。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2742.2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括非税收入2200万元和542.23万元的基本支出,本年度非税收入上缴财政,财政当年追加数字城管运行经费、2020年综治奖、2020年离退休生活待遇等。
1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5.9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0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节水评价工作专项经费、河道卫生清理保障经费、城市管理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市垃圾填埋场外排管道改造工程项目经费、西湖北路雨污分流工程经费、红旗河沿线截污工程经费等。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9.2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1至3月的住房公积金在2020年12月支付,以及单位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奖金计提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末存在未付出部分,在2022年1月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7.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比重为82.2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4.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比重为17.7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7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万元,完成预算的67.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3%。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86万元。主要用于数管中心工作人员食堂用餐费9.07万元,数管中心、局机关加班误餐2.22万元,省厅来我局检查、调研以及县级城管局来我局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发生的接待支出3.57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来宾8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0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费及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02万元,完成预算的85.63%,占4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86万元,完成预算的59.43%,占59.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86万元。主要用于数管中心工作人员食堂用餐费9.07万元,数管中心、局机关加班误餐2.22万元,省厅来我局检查、调研以及县级城管局来我局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发生的接待支出3.57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来宾8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0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费及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5.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076.14万元;支出3,13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133.9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87.2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7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5.71 万元,增长43.18%。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比预算增加39.43万元,其他交通费增加的原因是包含公务员人员交通补贴。差旅费比预算增加了8.94万元,电费比预算增加了13.04万元。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5万元,其中用于召开机关党委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0.50万元,人数20人,内容为机关党委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资料准备,广告制作等;用于蓝天保卫战工作会议0.35万元,人数15人,内容为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安排会。开支培训费0.83万元,用于我局人员参加省城市污水、城管执法、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等出差培训。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5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车和洗扫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为26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干部43人,退休干部51人。下设十四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法制教育科、督查考核科、市容管理科、环卫和渣土管理科、财务审计装备科、固体废弃物监督管理科、市政管理科、给排水管理科、燃气和安全生产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户外广告和景观照明管理科、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研究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户外广告等方面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绩效评估,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市城区道路、桥涵通道等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道路、桥涵通道等建设维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维护经费的计划制定、监督专款专用,以及市政维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5.负责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制定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负责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设施运营、服务质量、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所辖地区天然气管道保护和监管工作。
7.负责市城区容貌、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城市容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全市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和容貌景观提质提标;组织编制户外广告和灯化亮化专项规划。
8.负责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9.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内的绿化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的审查;指导各县市区、社区绿化和公园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工作规范;承担市本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诉讼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负责制订城管执法责任制,信息共享、部门联系、司法衔接、投诉举报等制度;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城管综合执法裁量权基准和城管执法“三清单”。
11.负责行使市本级保留的对市城区渣土、大型户外广告、城市用水、城镇燃气、城市路灯、城市道路桥涵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荷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城区内跨区域及重大复杂城市管理范围内案件的查处。
12.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区市本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营运和维护管理,负责“12319”服务热线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营运和维护管理。
13.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基层治理水平提高。与时俱进修订《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重点对指标数量、考核手段、奖惩机制等做出修改和完善。将城乡结合部立新、白马等16个村社区纳入城市管理考核范围,实现“纵到底、横到边”督查考核全覆盖。进一步优化结果运用方式。下放城市管理工作经费。提请市人民政府将原每年1500万元的社区环境卫生清扫经费和1400万元的市城区清扫面积提标经费直接安排给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下放市城区环卫设备设施。将原由市城管环卫部门建管或购置的256座公共厕所、76座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2座进城洗车站、38辆垃圾运输车、洒水车、洗扫车、勾臂斗、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设施无偿划转给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保持赶考姿态,打造文明卫生园林城市品牌。(1)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建立示范街道、开展宣讲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2)开展车窗抛物整治。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车辆车窗抛物集中整治,受理市民举报1800起,对1462名车主开出罚单,通过报纸、大型户外广告电子屏公开曝光3批。(3)开展户外广告大清理大整治。取缔道旗广告580处,拆除各类违章、破损广告1300余块,拆除悬挂灯箱广告560余个,拆除落地式广告牌、指示牌800余块,拆除建筑立面广告牌600余块,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广告设施300余块。(4)开展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出动城管执法人员370余人次,执法车辆26台次在城乡结合部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共取缔、处罚流动摊贩782处,规范出店经营600余起,处罚35起,先行登记保存经营工具130起、收缴小广告、宣传单5000余份。(5)开展“门前三包”整治。组织各区对临街门店进行全面摸底、上门宣传,共签订责任书20000余份,制发门前三包责任牌13500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6)开展垃圾收集容器整治。撤除主干道破损、老旧、设置不合理的垃圾收集容器,共撤除垃圾桶1160 个、勾臂斗 53个、垃圾板车 310台,根治垃圾收集容器“多、乱、破”问题,打造干净清爽街面。(7)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市城区共拆除存量违法建设143万余平方米。市、区两级共发现新增违法建设1543处,其中棚架620处,砖混923处,约20万平方米,全部处置到位。坚持存量违建拆后土地合理使用,其中用于项目开发面积66万9千余平方米,实施土地复垦面积11余平方米,实施土地复绿面达1万8千余平方米,转化为公共设施面积1万5千余平方米,恢复公共绿地面积3千余平方米。(8)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绿荫行动,我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2842公顷,绿地率达到36.44%,绿化覆盖率达到43.0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44平方米。
3、坚持为民宗旨,百日行动改善城市环境。(1)市政设施维护提质增效。人行道方面,完成130.18万平方米人行道砖、路缘石、障碍桩等的更换、修补;车行道方面,完成市城区115条146.01公里主次干道日常维护和350.45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坑洼修补;排水管网方面,完成381.47公里雨、污管道的日常维护,其中清淤雨水口9957个、市政窖井14849个;城市桥梁方面,完成青龙桥、邵水桥等8座桥梁的日常维护;城市路灯方面,发现各类缺陷5770项、消缺5577项,其中处理熄灯、脱落缺陷2616项,处理检修井盖板缺陷477项、配电设备缺陷102项,处理灯杆倾斜32项,清洗灯杆灯具206套,处理其他缺陷2144项;城区防涝方面,编制城区易涝点地图,在易涝点加装监控系统,完成易涝点改造4处,清淤雨水口3227座、检查井679座,疏通堵塞管道1220米,人工配合高压吸污车、冲洗车冲洗雨水口连接管道13670米,纵向主管冲洗2835米,清理淤泥1590吨。(2)园林绿化建管提质增效。组织常规养护、补植补栽,改造路口绿化景观,打造微型园林景观小品;组织义务植树,在邵水西路风光带补栽雪松、紫玉兰等绿化树木1273株。加强城南、东塔、西苑、双清公园设施维修、配套完善。增设移动公厕、新增体育健身器材、新建游步道;加强补植补栽,推进裸露地表复绿,种植肾蕨等苗木22.5万余株和麦冬、松果菊1648斤及草坪1130平方米。以邵阳大道、世纪大道等为重点,补植樟树等绿化乔木697株、红叶石楠等小灌木43.8万株,有效解决了行道树缺株断档、绿化带残缺不齐、绿地黄土裸露等问题。对宝庆东路等“八路”共1622棵行道树修枝整形,规范分枝高度,优化生长结构,改善形象效果。新增6个交通节点花卉景观,面积达2285平方米。(3)供气供水提质增效。城镇燃气上半年新开居民用户8765户、非居民用户60户,销售气量3806.3万立方米,输供天然气3928.17万立方米;建设白马大道、市府路等燃气主干管2.9公里,建设乾道大院、首府国际等庭院管网28.9公里。城市供水新开户9437户,销售水量2967万立方米,其中市区2716万立方米、邵东251万立方米;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98.67%;完成管网改造10千米,新建管网1.7千米。
4、贯彻绿色理念,扛牢生态环境治理责任。(1)有序有度推动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江北污水处理厂闲置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从厂旁市政污水管网直排溪沟,最后进入资江”问题,制订15项整改措施,已完成落实“两沟”交替运行方案、全面排查江北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雨污分流区域的市政管网等7项措施,正在实施5项措施,日常推进3项措施;针对“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外,水体黑臭明显”问题,细化了8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全面摸排“两沟”底泥、驳岸现状、农村面源污染、水环境状况并制定水生态修复整治方案;全面摸排“两沟”沿线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及尾水排放情况等3项措施,正在实施3项措施,日常推进2项措施。(2)有力有效推进黑臭水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已于2020年底完成,通过国家环保部黑臭水体专项督查,并公示我市5条黑臭水体消除的信息。为提高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防止水体返黑返臭,对龙须沟、洋溪沟上游实施了控源截污工程,对红旗河开展了沿线截污干管清淤疏通工作。目前,“两沟”上游控源截污工程已建设完成并正在验收;红旗河沿线截污干管清淤疏通工作也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得到全面巩固。
5、树牢底线思维,抓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1)扎实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开展“大清理、大清扫、大清洗、大消杀”行动,每日机械化清扫不低于2次,道路冲洒水不低于4次,以背街小巷、卫生死角为重点开展专项清理,消杀保洁全天化全境化,最大程度减少细菌滋生点。(2)扎实抓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深入开展“春雷2021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等。坚持领导带队值班,燃气等应急抢修队伍24小时待命,今年以来完成紧急抢修648次,普通维修4.3万余户。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对管道燃气用户免费上门安检,累计上门安检3万余户,发现漏气隐患68处,全部整改到位。市本级3家瓶装气企业、56家瓶装气销售网点,每个企业、网点都明确专人监管。同时加强技防物防,市区3座气站(另有1座建成未启用)监控已接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瓶装气销售网点均安装监控摄像头,并与所属燃气企业和市燃气办联网,实现线上监管、实时监管。组织对市区瓶装气销售网点从业人员和燃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2期,参训人员270余人;组织应急演练5次;组织消防训练5次,应急处突和防范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共出动10个检查队,115个检查组,1个应急处置队,300余人,入户检查居民用户14500户、非居民用户1015户,发放燃气安全知识资料约10万份;检查燃气场站2座、调压站16座、调压箱约400个、燃气井盖约350个、燃气管线700公里;共排查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247处,整治到位238处。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9428.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4.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5.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109.01万元。2021年经费支出6848.82万元,基本支出1042.45万元,项目支出5806.37万元,年底结余2579.62万元。
(二)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为保障会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度基本支出1042.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福利支出691.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34万元,资本性支出4.24万元。
为严控“三公经费”的使用,我局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和因公出国管理规定,规范了“三公经费”开支。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4.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10.02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4.8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与2020年“三公经费”相比减少0.05万元,原因为我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收入为8360.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3.90万元。项目支出5806.37万元,2021年部门专项支出用于对全市的市容环境督查考核、黑臭水体整治、新冠疫情防护工作、春节环卫工人慰问、数字城管系统维护和运行等。
2.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专项资金由财政全部落实到位,黑臭水体整治、数字城管平台维护和运行均通过财政局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后,再经财政局的采购项目申报审批,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签订合同。
3.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合同上详细写明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运营期间主管科室每天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情况当场要求整改,按期整改不到位的按违约处理。市城管局制订了《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不定期的进行抽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到位。无截留、挤占、挪用现象。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资产总额9014.94万元,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流动资产3288.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6.48%,非流动资产5726.6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3.52%。非流动资产中,其中固定资产净值4978.2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86.93%,包括房屋、办公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指导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财务及时入账,并定期进行账实核对,严格资产审批制度,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本单位的预算配置、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评,于9月14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一)核实数据。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二)查阅资料。查阅2021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四)发放调查问卷。对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五)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六)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源节流,将有限的资金产生最大的效益。2021年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账户,统一管理。“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7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24.88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2021年比2020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单位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经费开支。2021年非税收入上缴2200万元。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执行《邵阳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规定,严格申报,严格按照采购标准进行采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每一项采购项目均通过了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财政局采购办审批后采购。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对报废资产严格按照处置程序审批和核销。整体支出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支出严格按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执行,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评报告材料。根据绩效评价规定内容,单位自评为97分,评价结果为优秀。(详见附件)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1.环卫督查考核项目2021年组织明检、“门前三包”乡办考核、重大活动、专项检查、日常巡查达140次,问题整改率大于95%,及时整改率不超过24小时,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80%。
2.数字城管项目实施以来,极大提高了城市管理与服务的质量、效率,全面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大幅降低城管问题巡查、处置成本,减少损失,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护环境生态及对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程度提高,市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99.51%;主街干道、背街小巷、社区院落清扫保洁市场化无缝覆盖,主要街道保洁时长达16小时以上,道路清扫保洁率达100%,每日机械化清扫不低于2次,道路冲洒水不低于4次,以背街小巷、卫生死角为重点开展专项清理,消杀保洁全天化全境化,最大程度减少细菌滋生点。市容秩序整治力度不减,聚焦出店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以校园周边、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为重点,出动城管执法人员370余人次,执法车辆26台次在城乡结合部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共取缔、处罚流动摊贩782处,规范出店经营600余起,处罚35起,先行登记保存经营工具130起、收缴小广告、宣传单5000余份。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共取缔道旗广告580处,拆除各类违章、破损广告1300余块,拆除悬挂灯箱广告560余个,拆除落地式广告牌、指示牌800余块,拆除建筑立面广告牌600余块,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广告设施300余块。
七、存在的问题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资产管理效率有待高。第二是单位往来账款的管理有待加强。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一是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技能培训,充分提高资产管理效率。二是加大资产监管力度,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
二、应加强单位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财务应做到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每月列出往来款项清单,并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组织清收或及时报账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