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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市政府加强对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全市城市管理的统一规划、协调和督促检查、考核考评及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城区道路占用挖掘、渣土、户外广告场地、城区灯化、美化及城市广场、游园等公共场地的管理,对各县城镇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建城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负责全市城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计划、编制和管理。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财务装备科、督查科、政策法规科、数字城管监督管理科、固体废弃物监督管理科等七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015.3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637.06万元,增长128.7%,主要是因为工作需要,增加了社区清扫、三区面积提标等专项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10,01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09.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47.24%,占本年总收入的64.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0.73万元 ,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总收入27.47%。其他收入855万元,比上年增加 3308.82%。 占本年总收入的8.54%。其增加主要原因是:追加省运会及社区清扫面积费、三区清扫面积提标等项目专项经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15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9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84%。项目支出7432.4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1.16%。 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灾损设备设施的维修、省运会及三区清扫面积等专项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39.93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160.3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679.55元,财政拨款支出 7,298.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41.5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15.59万元,增长 44.0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6,409.65万元,政府性基金为2,750.73万元,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灾损设备设施的维修、省运会及三区清扫面积等专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78%。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297万元,减少22.19%。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09.6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8.61%。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2056万元,增加47.24%。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追加省运会及社区清扫面积费、三区清扫面积提标等项目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47.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万元,占0.04%。科学技术支出600万元,占13.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07万元,占13.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47万元,占1.02%。城乡社区支出3237.15万元,占71.18%。金融支出5万元,占0.11%。住房保障支出62.17万元,占1.37%。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7.30万元,支出决算为4,54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6%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省运会及社区清扫面积费、三区清扫面积提标等项目专项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 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数字城管系统维护及运行管理费。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 科技重大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00 万元,年初无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数字城管系统维护及运行管理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8.81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17年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41.72万元,支出决算为 3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7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离退休干部职业年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 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发生当年追加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 17.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同志去世,当年发生当年追加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 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523.62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 16.62 万元,支出决算为35.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15.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8.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6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914.17万元,支出决算为603.4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部分包含在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里。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3.7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环保督察整改项目经费、数字城管系统维护及运营管理经费、垃圾填埋运行及三区清扫提标项目经费。
16、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 其他金融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是追加2017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奖补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2.94万元,支出决算为6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0.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1.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7%。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
公用经费189.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73万元,完成预算的51.4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万元,完成预算的4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6.38万元,减少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万元,完成预算的5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减少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更加严格执行公务车的用车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3.34万元,占51.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3.3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2.39万元,占48.15%。公务接待230批次1388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6.53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0.73万元,支出2750.73万元,收支平衡,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三区清扫面积提标、数字城管平台运营维护和管理、资江邵水两岸河道清理经费。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项目)资金均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见公开附件,公开的网址为https://www.shaoyang.gov.cn/shaoyang/bmysjx/201906/2ee3b092662643ef9a0f8ae24a2cd106.shtml。 本单位在2018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支出。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城管局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用途,重大财务事项经集体研究决策,专项奖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无超范围、超预算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5.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回公出国(境)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费为13.34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2.3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与2017年“三公”经费相比明显减少,原因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行政性收费“垃圾处置费”2018年上缴财政1800万元。
专项支出情况,2018年部门专项支出用于对全市的市容环境督查考核、“牛皮癣”清理、数字城管平台维护和运行、邵水资水两岸河道清理保洁、全市区道路护栏清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小江糊垃圾场的封场、市容监督员工资、环卫工人慰问奖励等。专项资金由财政全部落实到位,“牛皮癣”清理、数字城管平台维护和运行、邵水资水两岸河道清理保洁均通过财政局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后,再经财政局的采购项目申报审批,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签订合同。合同上详细写明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运营期间主管科室每天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情况当场要求整改,按期整改不到位的按违约处理。市城管局制订了专门的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抽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到位。全市区道路护栏清洗、市容监督员工资每月定时拨付给三区环卫局、城管局及考评处、占道办、广告办、环卫办、渣土办。无截留、挤占、挪用现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区“牛皮癣”清理专项资金、资江邵水两岸河道打捞保洁专项金额均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经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中标公司负责清理,项目支出的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各项目顺利进行,自评结果为优良。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绩效自我评价结果为优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89.67万元,比2017年减少39.9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1万元,人数10人,主要是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开支培训费2.34万元,培训4次,人数65人,主要是开展人事干部档案培训、党员主题党日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03.7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3.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0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4%。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 3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3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 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